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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积极宣传、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和社会主义体育方针、政策,推动我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,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。2、对发展全乡体育事业的规划、部署和重大政策、措施提出建议。3、管理本乡各单项体育协会,指导各行业体育协会的工作。4、协助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体育竞赛和其他体育活动。5、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。通过开展体育活动,向运动员及体育工作者进行爱国主义、革命英雄主义、集体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,培养顽强拼搏、争创一流。遵纪守法、团结友爱的优良品质。6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体育学术讲座、技术培训和专业报告,开展专题调研和业务咨询活动,促进体育的社会化、科学化和产业化。7、与各级体育协会加强联系,互通消息,增强体育交流活动。